活動物資取貨同送達時間表
每次取貨或者送貨都當成獨立交收,落單前先確認收貨人、約定時間範圍同實際目的地。預留時間要跟主辦人安排,唔好假設所有送貨都需時一樣;活動開始時間亦唔一定係場地接受送貨嘅時間。
點樣使用
- 用供應商已確認時段,同場地已確認嘅收貨安排。
- 每次交收都定收貨人,講清楚要核對乜。
- 收貨後記低實際收到嘅資料,有欠項就由訂購負責人跟進。
工作表預覽
| 交收項目 | 已確認時段 | 實際目的地 | 收貨人 | 要核對嘅物品 | 收貨及跟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批取貨 | |||||
| 第二批取貨 | |||||
| 供應商送貨 | |||||
| 參加者帶物資 | |||||
| 場地提供用品 | |||||
| 回程取回用品 |
可用 Excel、Numbers 或 Google Sheets 開啟 CSV;編輯前先另存副本。
訂單負責人要搵得到
取貨嘅人未必係落單嗰個,應該畀佢物品清單同搵到訂購負責人嘅方法,但唔使公開付款或者私人聯絡資料。幾批送貨就逐批記,唔好用一個「到咗」剔號代表成個活動。
寫實際交收位置
場地地址未必就係准許上落貨或者交收嘅位置,要先同相關人確認目的地同進場方法。時段有改,就一齊通知收貨人同供應商,避免其中一方仍然跟舊訊息。
